致全體員工:
2011年4月(yue)13號(hao)晚(wan),我司(si)員工沈(shen)貴(gui)海(hai)同事在(zai)回宿舍途中,路經(jing)工業園百(bai)貨店時(shi),在(zai)門口拾到諾(nuo)基亞(ya)手(shou)機(ji)一部(bu)。在(zai)原(yuan)地等(deng)待半個多小時(shi)后未(wei)見失(shi)主(zhu),依照手(shou)機(ji)上的電話號(hao)碼聯系到了(le)手(shou)機(ji)主(zhu)人(ren),并于(yu)4月(yue)14日上午將手(shou)機(ji)歸(gui)還失(shi)主(zhu)。
沈貴海同(tong)事用他的(de)實際行動體(ti)現了固(gu)特國際員工的(de)優秀品(pin)質和職業操(cao)守。這種(zhong)拾金不(bu)昧的(de)精神值得我們全體(ti)員工學習和發揚。
經公司研究決定(ding),對沈(shen)貴(gui)海同事進行通報表揚。
簽署:賴文輝
日期: 2011 年 4 月 14 日